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委托(華寶投資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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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中技經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冊地(地址) |
北京市海淀區清華東路25號 |
法定代表人 |
孟新建 |
成立時間 |
2001-01-20 |
注冊資本 |
人民幣 6000.000000萬元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組織機構代碼 |
72261901-6 |
經營范圍 |
投資顧問;投資及投資管理;高新技術經濟建設項目投資可行性研究及項目評估;企業重組及企業管理咨詢;為企業設計、論證及策劃資產重組和收購兼并方案;經濟信息咨詢(除中介);電子信息及網絡技術、生物醫藥技術、新材料、新能源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轉讓、技術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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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人數 |
10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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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老股東是否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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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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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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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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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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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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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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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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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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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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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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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
以下數據出自年度審計報告 |
2010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73.500000萬元 |
-202.420000萬元 |
-160.430000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4214.420000萬元 |
53.960000萬元 |
4160.46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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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2009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398.750000萬元 |
-188.490000萬元 |
-116.920000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4411.220000萬元 |
90.340000萬元 |
4320.88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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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1-05-31 |
12.000000萬元 |
-154.120000萬元 |
-152.950000萬元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4052.310000萬元 |
44.810000萬元 |
4007.50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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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中資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寶鋼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1-12-31 |
評估基準日 |
2011-05-31 |
基準日審計機構 |
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律師事務所 |
上海市萬達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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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產 |
3866.620000萬元 |
3866.62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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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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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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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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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4052.310000萬元 |
4018.76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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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負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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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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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資產 |
4007.500000萬元 |
3973.95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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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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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本項目為第二次掛牌,掛牌價格在上次掛牌基礎上下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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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詳見審計報告。 |
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詳見資產評估報告。 |
其他信息 |
-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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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 |
178.830000萬元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有無繼續
聘用要求 |
否 |
對轉讓標的企業存續發展方面
有無要求 |
否 |
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
有無要求 |
否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人遞交舉牌申請后,應在其受讓資格被確認后的3個工作日內向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交付人民幣20萬元作為舉牌保證金。如掛牌期滿后只產生一個意向受讓人,則協議成交,受讓人支付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意向受讓人,則通過競價確定受讓人,該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人支付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競買人支付的保證金按規定返還。
2.產權轉讓剩余的部分價款須在轉讓雙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5個工作日期限內一次付清。
3.為保護出讓人的合法經濟利益,保護真實意向受讓人的合法利益,杜絕非真實意向受讓人,出讓人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當事人一旦舉牌,即為對此的承諾。當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人的保證金將全部被扣除:(1)意向受讓人已有效辦理受讓手續后(即交付舉牌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人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意向受讓人最終被確認為受讓人,因為非出讓人原因,受讓人未與出讓人達成《產權交易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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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人須具備良好的銀行信用、市場信用、商業信譽和社會信譽,擁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讓人近三年無重大訴訟風險,經營行為無不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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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20.000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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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上海寶鋼國際經濟貿易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上海市浦東新區浦電路370號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5%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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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寶鋼集團有限公司 |
批準單位名稱 |
寶鋼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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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75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52個周期。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發布媒體名稱 |
《證券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