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委托(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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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廣東信宜開源控股權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冊地(地址) |
信宜市區人民北路471號 |
法定代表人 |
譚明隆 |
成立時間 |
1993-05-27 |
注冊資本 |
人民幣 3896.710000萬元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組織機構代碼 |
71922091-X |
經營范圍 |
制水、供水、自來水管道安裝、維修業務;汽車貨物運輸;水力發電銷售(限取得許可證的分支機構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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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人數 |
398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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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老股東是否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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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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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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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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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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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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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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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
以下數據出自年度審計報告 |
2010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619.698797萬元 |
198.268550萬元 |
153.964379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6394.718320萬元 |
2114.352583萬元 |
4280.365737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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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信宜玉都合伙會計師事務所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1-10-31 |
1893.001260萬元 |
147.126313萬元 |
149.201758萬元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7224.122485萬元 |
2795.407084萬元 |
4428.71540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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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廣東天粵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1-11-16 |
評估基準日 |
2010-12-31 |
基準日審計機構 |
信宜玉都合伙會計師事務所 |
律師事務所 |
廣東海日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總經理辦公會議決議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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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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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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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資產 |
107.090000萬元 |
280.00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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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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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本次轉讓所涉及交易過戶稅費由交易雙方各自依法承擔。
2、信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企業機讀檔案登記資料》顯示,輸變電公司和供電公司各持有廣東信宜開源股份有限公司2.17%股權。根據信宜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出具的《關于撤銷市輸變電公司、城鎮供電公司的通知》(信機編[1997]19號),經市委常務會議決定,撤銷廣東電網茂名信宜供電局管轄的輸變電公司和城鎮供電公司。撤消后原輸變電公司和城鎮供電公司的業務統一歸廣東電網茂名信宜供電局直接管理,人、財、物同時歸廣東電網茂名信宜供電局所有。據此,廣東電網茂名信宜供電局現持有廣東信宜開源股份有限公司4.34%股權。受讓方應自行對該項事宜進行盡職調查,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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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無 |
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詳見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 |
其他信息 |
詳見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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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有無繼續
聘用要求 |
否 |
對轉讓標的企業存續發展方面
有無要求 |
否 |
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
有無要求 |
否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通過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須向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聯交所”)交納交易保證金28萬元,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受讓資格。如掛牌期滿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該交易保證金在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的《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將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掛牌期滿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通過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法的方式確定受讓方,該交易保證金將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在最終確定受讓方后,其遞交的競價保證金將自動轉為產權轉讓價款的一部分。一旦該意向受讓方競價成功,保證金在受讓方支付完剩余交易價款后轉為履約的部分款項;其余競買人支付的保證金將按規定全額無息原路返還。
2.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須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至聯交所指定賬戶。
3.為保護轉讓方和真實意向受讓方的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繳納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非轉讓方原因,當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全部扣除該意向受讓方保證金,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金:(1)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5)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價款的。
4.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5.自評估基準日至到工商變更完成之日(含)期間,標的企業產生的經營性盈虧均由受讓方享有或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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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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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28.000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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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廣東電網茂名信宜供電局 |
注冊地(住所) |
信宜市區人民北路92號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企業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4.34%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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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
批準單位名稱 |
廣東電網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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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96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發布媒體名稱 |
《證券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