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瑞利祥化工實業有限公司100%股權 |
標的名稱 | 寧夏瑞利祥化工實業有限公司100%股權 (點擊數:272 次 ) | ||
項目編號 | G313BJ1005904-2 | 掛牌價格 | 1575.78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上海證券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4-04-30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4-05-28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化學工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寧夏瑞利祥化工實業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石嘴山河濱工業園區北盛街) | |||||
法定代表人 | 柯允君 | |||||
成立時間 | 2003-09-29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1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化學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75082209-7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經營范圍 | 電石制造** | |||||
職工人數 | 0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中鹽吉蘭泰氯堿化工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0 | 0 | 0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2517.92 | 1929.04 | 588.88 | ||||
審計機構 | 阿拉善盟仁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4-03-30 | 0 | 0 | 0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季報 | 2517.92 | 1929.04 | 588.88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鹽業總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10-15 | |||||
評估基準日 | 2012-12-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2517.92 | 3679.91 | ||||
負債總計(萬元) | 1929.04 | 1929.04 | ||||
凈 資 產(萬元) | 588.88 | 1750.87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750.87(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阿拉善盟仁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律師事務所 | 內蒙古安民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批復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目前未經營,截止評估基準日,標的企業負債金額為1929.038981萬元。其中,應交稅費為164.307946萬元;另外1764.731035萬元為所欠中鹽吉蘭泰鹽化集團公司的往來款。 2、其他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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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鹽吉蘭泰氯堿化工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內蒙古自治區[150000]阿拉善盟[152900]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阿拉善經濟開發區烏蘭布和街 | |||||
法定代表人 | 程同海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000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化學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66732056-3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鹽業總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1625149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鹽業總公司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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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575.78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已充分清楚并了解轉讓方所披露標的企業現狀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非因轉讓方原因所引發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在通過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須向北交所交納450萬元保證金(以到帳時間為準)。 3、如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買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將被扣除:①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競買人均不應價的;③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內未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4、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同意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自《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證金外的剩余價款到北交所指定賬戶,同時,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無條件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憑證后5個工作日內,由北交所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5、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自簽訂《產權交易合同》起10個工作日內將所欠中鹽吉蘭泰鹽化集團公司的往來款1764.731035萬元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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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無違法違規記錄。 2、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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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450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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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