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伊犁南崗建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縣城西) |
法定代表人 |
楊國伊 |
成立時間 |
2001-02-08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7418.0931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建材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2696462-6 |
經營規模 |
大型 |
經營范圍 |
許可經營項目:汽車運輸、石灰石、頁巖礦開采。一般經營項目:水泥及其制品、新型建材產品、塑料制品的開發、生產和銷售;一般貨物與技術的進出口經營(含一般邊境小額貿易,國家限制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 |
職工人數 |
2750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建設第農四師七十三團 |
47.653% |
2 |
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
31.639% |
3 |
新疆伊力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17.258% |
4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四師振興總廠 |
0.575% |
5 |
新疆伊犁宏遠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
0.575% |
6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建設第四師七十五團場 |
0.575% |
7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建設第四師六十三團場 |
0.345% |
8 |
伊犁農業第四師六十六團 |
0.345% |
9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四師六十七團 |
0.345% |
10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四師六十八團 |
0.345% |
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44169.26 |
-1605.41 |
2651.09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82593.35 |
133145.02 |
49448.34 |
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08-31 |
66988.25 |
-7831.08 |
-5346.77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359290.14 |
309929.98 |
49360.15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科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中材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07-18 |
評估基準日 |
2012-12-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182593.35 |
203923.62 |
負債總計(萬元) |
133145.01 |
133145.01 |
凈 資 產(萬元) |
49448.34 |
53413.8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6899.6(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新疆天陽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詳見《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書》、《法律意見書》等北交所備查資料。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新疆維吾爾自治區[650000]昌吉回族自治州[652300]昌吉市[652301]昌吉市硫磺溝鎮鎮政府北100米 |
法定代表人 |
李風春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1742.5539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建材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2233286-7 |
經營規模 |
中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31.639%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31.639%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中材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3604 |
批準單位名稱 |
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 |
決議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5614.42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需向北交所指定賬戶交納保證金1700萬元;
2、如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的方式成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掛牌期滿產生兩家或者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各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相應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扣除該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①意向受讓方經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經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或在競價程序中均不應價或以低于掛牌價格應價的 ;③意向受讓方未與轉讓方在約定期限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④意向受讓方沒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產權交易價款的。
3、在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須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應于《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至北交所指定的結算賬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經營能力,具有特種水泥的生產能力(以《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為準);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6億元。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70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重新掛牌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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