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由國家網信辦和財政部共同發起的中國互聯網投資基金在北京成立,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這是中國首次設立專門面向互聯網領域的國家級投資基金,規劃總規模為1000億元人民幣。基金“國家隊”入場,將給互聯網產業帶來怎樣的影響?哪些企業將迎來巨大的發展機遇?
發揮引領作用
“如今,互聯網已成為同水電氣管道一樣重要的基礎設施,對國民經濟發展起著重要作用。中國互聯網投資基金的設立是貫徹落實創新發展理念的具體實踐,是推動實施網絡強國戰略的有力舉措。”中國互聯網協會秘書長盧衛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
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發布的第39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至2016年12月,中國網民規模達7.31億,相當于歐洲人口總量,互聯網普及率達到53.2%。互聯網已經深刻地滲透到人們生活的各個方面,并成為經濟發展中一支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
事實上,從2016年開始,多支國家級投資基金密集成立。2016年8月,中國國有資本風險投資基金成立,總規模約2000億元人民幣。9月,總規模高達3500億元的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成立。此番設立互聯網投資基金,體現了國家對互聯網發展的高度重視,同時,這一舉措與調整產業結構、推動轉型升級的戰略目標也是一脈相承的。
“全球互聯網發展已經進入‘下半場’,中國要想領先必須出新招,營造新的產業生態,而這離不開國家層面的大力支持。”中央財經大學教授、中國互聯網金融創新研究院院長黃震對本報記者分析說,互聯網發展如果完全依靠民間力量,容易發生“打亂仗”的情況,此前的“千團大戰”即是明證。國家基金入場,能夠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對關乎國計民生、具有戰略意義的重點領域進行扶持,改善行業資本分配利用失衡的現象。
“通過基金投資,引導企業增強社會責任感,更加注重長期發展和價值實現,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重,有利于互聯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為新常態下中國經濟發展培育新動能、注入新動力。”盧衛說。
凝聚多方資源
在基金成立儀式上,進行了多項戰略合作簽約。其中,與中國工商銀行、中信國安、中郵人壽、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等6家戰略出資企業簽署合伙協議,基金首期300億元資金募集認繳到位。與中國工商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等3家金融機構簽署投貸聯動協議,為基金所投企業提供銀行授信、金融服務等一攬子支持舉措,授信總額達1500億元人民幣。
專家分析認為,中國互聯網投資基金由中央財政發起,凝聚社會資本形成合力,旨在發揮資本、平臺、服務等綜合優勢。在基金設立過程中,社會資本普遍看好中國互聯網發展前景,認同基金運營理念,參與出資的積極性很高。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互聯網投資基金的出資單位和合作伙伴囊括了三大運營商和兩大國有商業銀行,具有豐富的渠道資源、金融資源、運營資源等。可以預見,基金所投企業不僅能獲得資金支持,還將獲得多方面資源的輔助,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
投資戰略領域
據介紹,中國互聯網投資基金將秉持“專注專業、引導引領、扶優扶強、共享共贏”的投資理念,堅持國家戰略導向、市場化運營、專業化管理。具體而言,哪些領域、哪類企業有機會獲得國家基金的扶持,成為業內討論的焦點。
對此,盧衛認為,基金投資首先要符合國家戰略。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提出了網絡強國戰略、國家大數據戰略、“互聯網+”行動計劃等,發布了《中國制造2025》、《“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這些國家戰略中涉及的領域都存在投資的機會。”盧衛說,“比如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基礎研究領域,智能制造、現代農業、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務、高效物流、電子商務、便捷交通等融合應用領域,還有信息安全領域,等等。”
在黃震看來,網絡安全是事關國家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這將是互聯網投資基金重點支持的一個方向。另外,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新興戰略領域,5G、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領域,也有望獲得國家基金的青睞。
“被投的企業要在行業內或細分領域發展突出,能夠代表本行業領先科技成果和發展趨勢,未來具有高成長性。”盧衛建議,基金投資的目標既應該包括已經具備一定規模的優秀企業,也應該包括發展潛力大的成長期企業。
科學控制風險
目前,中國互聯網投資基金尚未披露負責人與管理團隊,這引發了人們的一些猜測:核心團隊是否還在組建中?基金是否明確了投資的方向?
“基金管理人的投資管理水平會對基金收益產生重要影響,因此需要慎重選擇負責人與管理團隊,構建職責清晰的風險管理組織,制定風險管理制度及監督約束機制。”盧衛說,“現階段互聯網投資人常說找不到風口,不知道投什么,但很少聽說有好項目找不到資金。中國互聯網投資基金體量巨大,并且具有行業風向標的作用,應當審慎選擇投資對象,科學控制投資風險。”
如何在政府主導和市場化運營之間取得平衡,也是基金面臨的一大挑戰。黃震指出,互聯網投資基金應加強靈活性和市場敏感度,堅持共同發展的原則,避免對民間投資基金形成“擠出效應”。此外,中央和地方之間、各主管部門之間應當做好協調,避免重復投資、重復建設。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記者:鄒雅婷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