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支付,提供的是支付基礎之上的多種衍生服務,它不具備支付牌照,而是通過聚合多種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銀行及其他服務商接口等支付工具的綜合支付服務,且不進行資金清算。
今年以來,很多商店或超市已經不再是只有支付寶和微信錢包的選擇支付模式了,一種新興的支付方式——聚合支付正嶄露頭角。聚合支付介于第三方支付和商戶之間,沒有支付許可牌照的限制。這一方式通過聚合各種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銀行、合作電信運營商及其他服務商接口等多種支付工具進行綜合支付服務。那么,聚合支付發展現狀如何、盈利模式是怎樣的、存在哪些風險……針對這些問題,記者從多個角度進行了采訪。
在第三方支付監管趨嚴,牌照收緊等背景之下,第四方聚合支付正悄然爆發。據不完全統計,目前聚合支付企業數量已有30家左右,包括錢方好近、哆啦寶等。
易觀金融高級分析師王蓬博分析指出,聚合支付企業有巨大的發展潛力。畢竟,移動支付行業發展迅猛將帶動海量線下中小商戶對移動支付服務的需求,此外,持牌的第三方支付無法做到市場全覆蓋。此外,目前,部分聚合支付企業存在“二清”嫌疑。
不過,聚合支付在給人們帶來方便和快捷的同時,“二清”、盈利、監管等問題也不容忽視。豐瑞祥&祥付寶營銷總裁李紫建向記者表示,聚合支付作為第四方支付,受制于上游通道政策調整影響。
聚合支付發展潛力巨大今年下半年以來,第四方聚合支付服務成為支付行業備受關注的話題。
所謂聚合支付服務,提供的是支付基礎之上的多種衍生服務,它不具備支付牌照,而是通過聚合多種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銀行及其他服務商接口等支付工具的綜合支付服務,且不進行資金清算。
記者梳理發現,目前市場上已有錢方好近、哆啦寶、Paymax付錢拉等30家左右聚合支付企業。
“聚合支付的具體模式,是把微信支付、支付寶、QQ錢包、京東錢包、百度錢包等多種主流支付渠道聚合于同一個二維碼中。”李紫建表示。
王蓬博向記者表示,當一個新興行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必然會出現類似聚合支付、智能導購等聚合服務平臺。“如果說第三方支付的興起是因為銀行間封閉的垂直賬戶體系,聚合支付則再次重復了第三方支付當年所走過的道路,只不過聚合的對象已經加入第三方支付機構。”
王蓬博進一步分析指出,相對于第三方支付企業,聚合支付機構的優勢在于能夠在“前端”更便捷地接觸到用戶,不碰觸用戶資金,合規成本也更加低廉。相比智能POS企業,聚合支付機構少了硬件開發的成本。因此,聚合支付企業的試錯成本更低,面對市場變動更加靈活,解決方案更適應市場需求。
記者了解到,從聚合支付公司的發展方向來看,目前主要有兩個演進路徑。
“一個是向支付行業的深度擴展,向商戶收取交易服務返傭提成,并進一步發展出依托自身體系衍生出的消費分期等增值服務;另一個則是向服務的廣度拓展,目標成為平臺連接型企業,打通行業供應鏈,針對傳統企業的金融需求靈活給出解決方案,做金融公司和傳統企業的‘連接器’。”王蓬博表示。
王蓬博認為,聚合支付企業依然有巨大的發展潛力。“移動支付市場的發展,特別是二維碼支付被監管層放開后,移動支付行業增速將更加迅猛,行業的發展將帶動海量線下中小商戶對移動支付服務的需求。”此外,持牌的第三方支付企業無法做到對市場的全覆蓋,也需要類似聚合支付的機構幫助開拓外部渠道。
“二清”風險廣受業內關注實際上,目前螞蟻金服,騰訊財付通等行業巨頭均在打造開放平臺戰略。
對此,王蓬博表示,雖然聚合支付平臺目前沒有和這些開放平臺形成競爭關系,但如果聚合支付企業作為流量入口讓巨頭感受到威脅,基于渠道和入口之爭,在支付領域發生屏蔽事件不是沒有可能。在完成前期市場推廣之后,優質的支付通道縮緊成為大概率事件。
他進一步分析指出,以螞蟻金服、財付通等行業巨頭為例,早已開放的生態系統,超高的市場占有率已經讓其可以忽略外部流量渠道造成的影響,如果優質資源都選擇屏蔽或退出,聚合支付平臺的運營風險勢必會增大。
王蓬博向記者表示,此外,聚合支付平臺的盈利能力需要繼續探索,隨著市場競爭者增多,依靠返傭提成的模式必然不可持續,更好地利用沉淀用戶拓展增值服務,以及靈活把握聚合能力是未來可行的發展方向。
除盈利等難題外,“二清”風險也是業內較為關注的問題。
“部分聚合支付企業存在‘二清’嫌疑。”王蓬博表示。
李紫建也向記者分析指出,聚合支付作為第四方支付,受制于上游通道政策調整影響;同時,還需規避“二清”風險。
多位業內人士坦言,雖然第四方聚合支付不涉及資金清算,不受支付牌照等監管,但目前仍不免有極少數企業打“二清”的擦邊球。未來如果監管層加強針對“二清”的監管,聚合支付的生存情況將難以預測。
所謂“二清”,是指沒有獲得央行支付業務許可的單位或個人,在持牌收單機構的支持下實際從事支付業務和資金清算的一種模式。
近年來,由于無商戶準入門檻,“二清機構”年交易量規模高達上萬億元,而在這背后,“商戶賬戶安全很難受到保障”、跑路等亂象,也引起監管層的高度重視。
不過,有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聚合支付公司僅僅相當于支付公司的信息中介,所有的進件、風控、清算都是由支付公司處理,聚合支付服務商并沒有做“二清”的機會。
聚合支付也稱“融合支付”,是指只從事“支付、結算、清算”服務之外的支付服務,依托銀行、非銀機構或清算組織,借助銀行、非銀機構或清算組織的支付通道與清結算能力,利用自身的技術與服務集成能力,將一個以上的銀行、非銀機構或清算組織的支付服務,整合到一起,為商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通道”、“集合對賬”、“技術對接”、“差錯處理”、“會員賬戶”、“作業流程軟件”、“運行維護”、“終端提供與維護”等服務內容,以此減少商戶接入、維護支付結算服務時面臨的成本支出,提高商戶支付結算系統運行效率的,并收取增值收益的支付服務。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