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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能源車騙補事件引發熱議,有關政府產業政策的爭議再起。北大國發院張維迎教授和林毅夫教授就此問題展開了論戰,這一論戰目前仍在持續,而且不斷有人參與進來。
反對政府產業政策的張維迎主張廢除一切形式的產業政策,他認為產業政策仍遺留著濃厚的計劃經濟色彩,甚至會扼殺企業家精神,滋生尋租土壤,于創新并無益處并終將失敗;實現創新的唯一途徑是經濟試驗的自由,政府不應該給任何企業、任何行業任何特殊的政策,產業政策注定會失敗。林毅夫則反對張維迎的觀點,他認為經濟發展需要產業政策才能成功,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有為的政府”也必不可缺。許多發展中國家的政府采用產業政策時經常失敗,除了執行能力的問題之外,究其原因是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容易出于趕超的目的,而去支持違反比較優勢的產業,結果這些產業中的企業在開放競爭的市場中缺乏自生能力,只能靠政府永無止境的保護補貼來生存。
首先,林張關于產業政策的爭論,本質上是如何看待政府在市場中的作用。這一爭論在經濟史上長期存在,即無形的手(市場)與有形的手(政府)誰該占主導作用。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脫胎于計劃經濟,而且是后發國家,因此,政府在經濟活動中通過五年規劃、產業規劃以及宏觀調控等手段引導經濟發展。政府職能部門的職能也是為滿足這一定位而設立的,盡管在改革過程中,隨著市場的發展,一些計劃經濟部門取消了,最終留下了發改委主導經濟規劃以及其他產業部門(比如工信部、商務部等)。
如何看待林毅夫與張維迎的產業政策爭論呢?我們既可以從長期看,也可以分階段看。從長期的角度看,產業政策成功的案例確實鳳毛麟角,每一次重大技術革命后的產業發展,絕大部分是由企業通過不斷試錯自己完成的,而不是通過規劃與國家扶持。但是,如果分階段看的話,比如追趕型的發展中國家,在追趕的過程中,利用自己的比較優勢,規劃、扶持相關產業,這一階段由政府主導將有利于產業的發展,即政府會從各個方面為這些產業提供系統性支持,從而確立國際市場的競爭力。所謂亞洲模式,就是這一政策的產物:扶持相關產業的制造商,以貿易立國。
在追趕的過程中,日本與中國都是走的同樣的路。日本在經濟高速發展時期以通產省主導產業技術發展方向與產業規劃,中國則由地位相似的發改委主導。但是,這一模式只適用于追趕,當一個國家的產業比較優勢(尤其是成本優勢)喪失,不得不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時,政府主導的產業政策將不再起到作用,事實上,這個時期由政府直接主導的產業政策可能對創新與升級起到阻礙作用,甚至可能會引入歧途。
這是因為,真正的創新與產業升級無法從規劃中產生,如果規劃能夠激勵出更多創新,那么,估計所有國家都會通過規劃發展經濟,而不是通過市場競爭。創新的過程是一個具有高度不確定性的過程,而產業政策規劃則是向著一個確定性的目標前進。但是,制定產業規劃的官員并不是神仙,如果規劃脫離了市場發展的軌道,那么,再回過頭來追趕那就晚了。日本在經濟轉型期就是因為通產省試圖以國家規劃實現技術立國的理想,成為全球創新領導者,結果走錯了方向,與美國主導的信息技術革命擦肩而過,國家發展也陷入停滯。
而且,如果政府制定了產業規劃并用各種補貼、稅收、信貸優惠等激勵企業參與,會造成很多不良后果。在一些新興產業原本有民企在認真搞,研發投入也大,如果被列為規劃后,就會打破原有的生態,刺激市場一窩蜂參與,很快將產業做成產能過剩,打價格戰,導致原本認真創新的企業沒有足夠利潤用于研發,最終一地雞毛。
當然,經濟轉型過程中,科技創新與產業升級并非僅僅由企業就能完成,政府的作用仍然具有決定性的作用,但這種作用顯然不是直接介入產業發展,制定產業規劃。一個負責任的、積極的政府,首先應該轉變政府職能,不再直接參與市場,而是將自己建設成為一個法治、高效、服務型政府,創造一個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其次,應該加強對產權,尤其是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推進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改革,通過各種政策激勵企業、資本和個人創新;其三,對基礎教育、對具有政府背景的大學、科研機構等進行改革,為他們提供有利于創新的氛圍與制度環境。最重要的是,政府應該加大對基礎科學的投入,企業專注于商業上的機會與成功,而基礎科學才是推動創新的原動力,政府應該加大對基礎研究的支持,包括提高從業者的收入與地位,避免他們被浮躁以及功利化的市場文化俘獲。
在追趕階段中國政府的產業政策應該是成功的,但在經濟轉型期,在創新驅動的超越階段,對產業政策的效用要理性認識。在這一階段,政府的作用更加重要,但不是直接介入產業規劃,而是通過制度變革,創造有利于創新的制度環境、學術環境與市場環境,即所謂的“制度重于技術”,這一任務比單純制定產業政策更加艱難,中國政府在轉型的路上任重道遠。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