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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日前發布了《關于促進生物天然氣產業化發展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其中提出到2020年,我國生物天然氣年產量和消費量要達到100億立方米,生物天然氣在示范縣天然氣總體消費中比重要超過30%;到2030年,年產量和消費量超過400億立方米。據此輿論普遍認為,生物天然氣將迎來發展黃金期。
我國在發展生物天然氣方面,具有原材料供應充足的優勢。據估算,僅鮮糞和秸稈,全國每年產量就多達18億噸,如果能將這些鮮糞和秸稈中的未利用部分進行轉化,那么每年可生產約600億立方米生物天然氣。這是個相當驚人的數字,約等于去年我國天然氣消費量的31.06%、進口量的96.15%。因此,發展生物天然氣除了可以滿足環保需求外,還能減少我國天然氣對外依存度,保障能源安全。
不過,生物天然氣雖好,但受種種因素制約,我國相關產業尚未形成規模,發展程度不及德國、瑞典等發達國家。究其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生物天然氣成本居高不下,商業模式不成熟;二是生物天然氣并入天然氣管網存在市場壁壘。
風電、光伏發電的發展經驗表明,生物天然氣成本高的問題,可以隨著國家補貼政策的實施和市場應用規模的擴大而逐步降低。而市場壁壘則因人為因素居多,且“破壞力”較強,亟待盡快解決。
《指導意見》提出,要加快形成專業化投資建設管理模式,建立縣域生物天然氣開發建設專營機制,培育和創新商業化模式,推進生物天然氣無障礙并入城市燃氣管網及配電網。顯然,這些要求正是針對生物天然氣發展兩大阻礙因素的,只不過細化落地尚需時日。
另外,也有學者建議,國家應考慮將生物天然氣納入化石天然氣范疇,而不是納入沼氣范疇,讓生物天然氣享受到與化石天然氣一樣的優惠政策;將沼肥列入有機肥補貼范疇,完善沼肥利用體系。二者的目標,都是使生物天然氣更加具有商業價值,以吸引更多投資,促進生物天然氣規模化發展。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