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鄒欣晨
3月15日,持續兩年的絲芙蘭與紐約居民林賽·芬斯特(Lindsey Finster)之間的法律糾紛有了重大進展。美國紐約北區地方法院法官大衛·赫德(David Hurd)裁定絲芙蘭勝訴,批準了絲芙蘭提出的駁回芬斯特訴訟的申請。
2022年,林賽·芬斯特發起訴訟,指控絲芙蘭就其“Clean at Sephora”(絲芙蘭純凈美妝)標識進行虛假宣傳。她認為相當一部分帶有“Clean at Sephora”標簽的產品含有的成分與其宣稱的“確保該產品配方不含已知、或懷疑對人類健康或環境可能有害的特定成分”不符。根據法庭文件,芬斯特稱消費者所理解的“Clean”與字典的定義一致,即“沒有雜質、不必要和有害成分、純凈的東西,在化妝品方面,則意味著沒有合成化學物質和可能損害身體、皮膚或環境等成分的產品。”
“但譬如絲芙蘭售賣的Saie睫毛膏,其中就含有可能會造成危害的合成化學成分。”芬斯特在文件中說,她還表示,絲芙蘭給這些“并不純凈”的產品貼上“純凈”(Clean)的標簽,導致這些產品產生了銷售溢價。
芬斯特指控絲芙蘭公司七項侵權行為,包括欺詐和違反保證,聲稱該公司的 "Clean at Sephora "產品含有有害成分。
在一份長達14頁的答復中,法官得出結論:芬斯特未能證實她對絲芙蘭的指控。判決書稱,原告的訴狀沒有提出可信或合理的證據來支持其指控。
法官在判決中強調,絲芙蘭對“Clean at Sephora”的定義中沒有任何一處宣稱“其產品完全不含化學合成或有害成分”,而是明確地指出,這些產品的配方中不含特定的部分化學成分。
法官還指出,芬斯特的訴訟并不能證明,一個理性的消費者會錯誤地將絲芙蘭的標簽和營銷材料理解為“絲芙蘭的化妝品完全不含合成或有害成分”。判決進一步強調,絲芙蘭沒有在任何其標簽或營銷材料上宣稱其產品不含任何合成或有害成分。
此外,法官還指出,雖然芬斯特列舉了一長串在絲芙蘭“Clean at Sephora”純凈美妝產品中發現的幾種合成成分,并聲稱這些成分已經過化學實驗驗證,會對人體造成刺激或其他傷害,但她并沒有指控這些成分與絲芙蘭聲稱其“Clean at Sephora”產品中規定不可含有的成分相同。
雖然芬斯特的起訴被駁回,但法官允許她在修改后重新提起訴訟。芬斯特可在3月29日前提交任何修改后的申訴或論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