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孫曉燕
1月6日,范冰冰訴陳某曉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正式落下帷幕。
據了解,該案件中,被告陳某曉與范冰冰長相相似,并模仿范冰冰的著裝打扮和妝容,用“范爺冰”的名稱進行淘寶直播帶貨進行牟利行為。同時陳某曉聲稱自己與范冰冰有親戚關系,甚至以一張范冰冰親筆簽名的照片作為“證據”,以此提高直播間的熱度以及銷量。
△被告陳某曉(圖源大象新聞)
法院公告顯示,被告陳某曉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即停止在直播帶貨中通過妝容、服飾、造型等視覺元素模仿原告范冰冰形象且搭配使用與原告范冰冰別名近似的直播昵稱或備注的行為,并賠償原告范冰冰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53.5萬元,被告武漢雅禾星爍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對其中20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截自企查查
實際上,通過模仿妝容、借助濾鏡等手段,部分“撞臉”明星的直播或短視頻已經成為成流量密碼。除了各類“范冰冰”外,其他明星也紛紛中槍。此前大火的抖音組合“ESO”,以與明星相似的外貌進行直播、拍視頻,并以此牟利。以前核心成員“鹿哈”為例,靠“三分相似,七分化妝”撞臉鹿晗后,憑借相似度極高的ID,與ESO成員合作直播,迅速走紅網絡。他曾在直播時自曝月賺500萬元,帶貨7個月收入3500萬元,引發網友熱議。目前,鹿哈已經改名“凌達樂”并退出ESO組合。“這種走紅方式還是存在風險的,”一業內人士向化妝品報表示,“所以(這類模仿型博主)積累了粉絲量之后轉型是比較明智的選擇”。
△“鹿哈”直播截圖
近年來,通過妝容模仿名人在美妝短視頻領域已經屢見不鮮。從早期美妝博主鼻祖Pony仿妝范冰冰、Taylor Swift再到各大美妝博主仿妝鞠婧祎、趙露思等明星,“明星仿妝”始終是美妝博主重要的視頻選題。去年年初,博主“黑犬醬·MO”憑借仿妝熱播韓劇《黑暗榮耀》主角之一妍珍,迅速走紅,并在后續更新了一系列“仿妝妍珍并上街”“仿妝倪妮”等視頻,一躍成為百萬博主,其中,“仿妝妍珍并上街”的視頻點贊高達229.9萬。
△“黑犬醬·MO”仿妝視頻截圖
這種仿妝行為是否構成侵權,化妝品報就此咨詢了專業律師。“其實仿妝一般都不會涉及侵犯名譽權或相關權益,”上海中聯(武漢)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瑤表示,“但是要注意,如果說(仿妝)有一些商業性的使用,比如仿妝之后拍一些宣傳視頻進行商業性的宣傳之類的行為,那么可能會涉及到侵權和不正當競爭。”
湖北乾行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華向化妝品報補充,“以范冰冰訴陳某曉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為例,這種類型的侵權一般涉及當事人肖像權、姓名權、名譽權等,構成了不正當競爭(損壞了實體權和其他市場主體權益)”。
這也為各個美妝品牌選擇合作主播敲響了警鐘。兩位律師向化妝品報說明,與侵權主播進行合作的品牌是否會被“波及”,要看(在商業合作中模仿名人形象)是主播個人行為,還是合作品牌的授意。“如果在協議中品牌要求主播模仿某明星,那就有共同侵權的風險。”張華補充道。
同時,從輿情角度出發,這類以撞臉明星為“賣點”的主播的大眾好感度較低,大部分網友都認為是“嘩眾取寵”,以看笑話的心態圍觀直播,品牌與之合作反而容易引發消費者反感以及明星粉絲的“討伐”。
因此,盡管以撞臉明星出名的主播有著巨大的流量,但熱度的背后也有無盡的隱患。美妝品牌在選擇合作對象時也應更加審慎,進行宣傳時避免以撞臉明星為噱頭,守住法律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