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盲盒經營行為規范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除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政策解讀外,今天,中國消費者協會也發布了對盲盒新規的解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表示,備受年輕消費者青睞的盲盒經營模式,以往主要集中在潮流玩具領域,但隨著“盲盒+”商業模式的發酵,盲盒不斷出現在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各個領域,“萬物皆可盲盒”。而盲盒經營過程中,諸如過度營銷、虛假宣傳、“三無”產品、假冒偽劣產品、售后服務不到位等一系列問題也逐漸凸顯,飽受消費者詬病。為此,《指引》從四個方面予以規范:
一是制定負面銷售清單,對不適宜進入盲盒領域的物品予以限定。
二是明確信息披露范圍,包括消費者非常關心的商品價值、抽取概率等信息,須“以顯著方式對外公示”。
三是鼓勵建立保底制度,鼓勵經營者設定抽取時間、抽取金額上限和次數上限等方式引導理性消費。四是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要求不得向未滿8周歲未成年人銷售。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對“化妝品盲盒”提出了特殊要求。
01
化妝品盲盒經營者要充分履行注意義務
早在2022年8月16日,市場監管總局就發布了《盲盒經營活動規范指引(試行)(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指出:“藥品、醫療器械、特殊化妝品、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體動物、無著快件、食品等在使用條件、存儲運輸、檢驗檢疫、監督管理等方面有嚴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銷售。”將特殊化妝品列入盲盒經營禁售清單,對普通化妝品未作要求。
而這次頒布的《指引》,對盲盒經營禁售清單的范圍和表述做出了調整。《指引》表示:“藥品、醫療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體動物等在使用條件、存儲運輸、檢驗檢疫等方面有嚴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銷售。食品、化妝品,不具備保障質量安全和消費者權益條件的,不應當以盲盒形式銷售。”
也就是說,化妝品,包括普通化妝品和特殊化妝品,只要具備“保障質量安全和消費者權益條件”,就仍能以盲盒的經營模式進行銷售。
至于“保障質量安全和消費者權益條件”的具體含義,官方政策解讀作出了特殊說明:“需要說明的是,《指引》雖然未對食品、化妝品作出完全禁止性規定,但食品、化妝品與消費者身體健康密切相關,安全風險較大,為此,《指引》專門強調經營者要充分履行注意義務,避免以盲盒形式銷售食品、化妝品帶來安全和浪費等方面的風險。”可見,相比征求意見稿,《指引》對化妝品盲盒的經營予以了一定政策放寬。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盲盒經營屬于消費新業態、新模式,具體形式復雜多樣”,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總之,只要合法合規,遵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及《指引》的規定,目前來看,化妝品盲盒仍然可以正常售賣。
02
對“臨期化妝品盲盒”說No!
在淘寶天貓、拼多多等一些化妝品零售店里,以“化妝品福袋”或“臨期化妝品”為噱頭的商品,近來頗受消費者歡迎。這些店鋪往往銷售的是常規的正裝化妝品,并非將化妝品盲盒作為經營主業,只是會定期上架一個“福袋”鏈接,并在詳情頁標注“隨機發貨”“不退不換”“庫存有限,拍完即止”,因為價格低廉、物超所值,即便售賣的產品是店內滯銷品、臨期品、別人退貨的商品,消費者也爭相購買。
《指引》第三條指出,只要是以“以盲盒形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主體,均適用《指引》。所以不論商家是品牌官方旗艦店,還是海淘代購,只要“以盲盒形式銷售商品”,都需要遵守市場監督總局的相關規定。
而針對盲盒的定義,市場監督總局解釋說“是否屬于盲盒,容易存在認知上的模糊地帶,需要結合實踐予以判斷。比如,食品僅外包裝不同隨機發貨、食品成分確定但形狀不同隨機發貨等等,不足以讓消費者對隨機發貨抱有額外期待的,不宜認定為盲盒。”購買“化妝品福袋”的消費者,對隨機發貨抱有一定額外期待,屬于“盲盒”的范圍。
在以上前提下,經營者不能將消費者退回的化妝品放入盲盒中銷售。《指引》明確表示,“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快件,不得以盲盒形式銷售。”
此外,“化妝品與消費者身體健康密切相關,安全風險較大”,臨期化妝品也不能放入盲盒中銷售。對此,中國消費者協會特別地舉了一個例子——
“比如,宣稱網購化妝品達一定價款就可加1元贈盲盒,實際盲盒里裝的可能是快過期的產品。商家銷售的超范圍盲盒商品的產品質量不僅無法得到保障,還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消協表示,在盲盒消費中,消費者如遇到超范圍經營的商品,應堅決拒絕。如果買到的化妝品盲盒,確定裝有臨期化妝品的,可以及時向消協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