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化妝品報記者 郭會
10月31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總局發布關于擬取消廣州市未提交年度報告國產普通化妝品備案的通告。通告指出,擬取消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通過國家藥品監管局新注冊備案平臺提交備案時間滿一年普通化妝品年度報告的廣州市普通化妝品的備案。
禍起年度報告
據了解,本次擬被取消的化妝品備案產品數目約18萬件,這并非今年廣州市監局第一次發布擬取消未提交年度報告國產普通化妝品備案的通告,早在7月26日,廣州市監局就發布通告取消了約20萬件國產普通化妝品備案,也是因為未提交年度報告。事實上,不止是廣州市在清理“僵尸”產品,今年以來,福建、吉林、江西等多地監管部門均取消了一大批化妝品備案。
另外,《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中明確指出指出:備案部門取消備案后,仍然使用該化妝品新原料生產化妝品或者仍然上市銷售、進口該普通化妝品的,分別依照本條例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大清洗時代來了
在本次取消備案的化妝品清單中,不乏好迪等知名洗護品牌。記者通過瀏覽其官方旗艦店發現,其多個被取消備案的產品仍為在售狀態。
據了解,在《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以前,備案平臺上存在大量“僵尸”產品,即雖然產品已經不再生產,但產品信息仍然在備案平臺上存在,給監管工作和社會公眾查詢帶來了很大不便。
根據國家藥監局發布的關于實施《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 第35號),自2022年1月1日起,通過原注冊備案平臺和新注冊備案平臺備案的普通化妝品,統一實施年度報告制度。備案人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通過新注冊備案平臺,提交備案時間滿一年普通化妝品的年度報告(簡稱年報)。
同時《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普通化妝品的備案人應當每年向承擔備案管理工作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生產、進口情況,以符合法律法規、強制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情況。強化其主體責任。
為配合新規落地,2022年4月1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普通化妝品備案年度報告工作有關事宜的通告》指出,對在2022年3月3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年報的產品,由所在地級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限期整改意見,督促備案人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處置。
同日,廣州市監局發布關于取消原備案平臺未被認領普通化妝品備案的通告,根據“截至2022年3月31日仍無人認領的相關備案產品,由所在地監管部門予以取消備案”的要求,市監局已取消截至2022年7月6日未通過國家藥品監管局新備案平臺(化妝品注冊備案信息服務平臺)認領在原備案平臺(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信息管理系統)已備案的廣州市國產普通化妝品的備案,清單中約有6萬件化妝品。
廣州市監局也指出,如被取消化妝品備案的單位認為廣州市監局在取消備案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可以自收到通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也可向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通告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