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藥監局發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上海植幸化妝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奇妙時光深海水潤多效保濕霜實際投料成分含有海藻糖,與產品備案憑證載明的成分不符,被罰沒近40萬元。
通報顯示,經查,該產品備案憑證載明的成分不含海藻糖。2021年10月,上海植幸化妝品科技有限公司購入原料PatcH2O,成分含有海藻糖。2021年11月,該企業使用上述原料生產3批奇妙時光深海水潤多效保濕霜。3批產品貨值金額共計人民幣79070.12元,企業違法所得人民幣4354.03元。
通報稱,上海植幸化妝品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化妝品注冊或者備案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生產化妝品。”的規定。
上海市藥監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決定對上海植幸化妝品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4354.03元;沒收違法產品:奇妙時光深海水潤多效保濕霜(凈含量:8g,生產批號:B1113A01、B1119B01、B1125B01)86221瓶;罰款人民幣39.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