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消費者曝光了小紅書購買的產品“可吞咽兒童牙膏”宣傳語違反了《廣告法》,并投訴商家涉嫌虛假宣傳,但投訴在小紅書平臺多次流轉遲遲未得到反饋而引起熱議。
“食品級”兒童牙膏曾在家長圈風靡一時,許多家長將其當做“最聰明的發明”。而根據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我國首個專門針對兒童化妝品的監管法規文件——《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要求,兒童化妝品不得宣稱“食品級”“可食用”,兒童牙膏也按此規定管理。
記者調查發現,不僅是小紅書,包括抖音在內的多個電商平臺仍有大量在售的兒童牙膏產品標注為“可吞咽”、“食用級”,其中包括花王、湯姆小屋、grin等多個知名品牌。
用戶多次投訴,平臺竟“踢皮球”
6月9日,一位在小紅書商場購買過可吞咽兒童牙膏的家長在黑貓投訴平臺曝光了自己投訴商家的坎坷經歷。
根據黑貓投訴平臺信息,劉女士在小紅書商城購買了一款兒童牙膏,其產品宣傳為“可吞咽”。而購買后發現,根據國家規定,兒童牙膏商品標簽中不得標注“食品級”“可食用”等詞匯。
劉女士認為此行為屬于虛假宣傳,故而向小紅書官方客服提起投訴,但該條投訴在小紅書平臺內多方流轉,官方客服一直沒有解決,并以有高級客服處理為由單方面結束投訴。“實際上,投訴期間,一直沒有高級客服聯系過我。”劉女士表示,于是將小紅書投訴至黑貓投訴平臺。
圖源:黑貓平臺官網截圖
目前,黑貓平臺官網顯示,劉女士的投訴已經分配商家小紅書客服,小紅書客服方面則表示用戶的投訴反饋已收到,會盡快合適,有結果會第一時間聯系消費者。
為此,記者聯系了劉女士,劉女士表示,“我這邊先在小紅書平臺投訴的商家,但是小紅書平臺根本就沒有給我聯系處理,反而草草的了結了(投訴),商家吧商品給我僅退款處理了。”
而當記者問及目前已經投訴到第三方平臺,小紅書方面是否有聯系以及處理問題時,劉女士表示,“后來小紅書聯系了我,但是并沒有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賠償,而是給我補償了一張30元的優惠券,我向對方表達不同意這種方式,對方則回答‘只能賠償30元優惠券,如果不接受的話也沒用’。”
記者在小紅書商城中,瀏覽了劉女士投訴案件中涉及的店鋪“Protefix恐龍醫生牙膏牙刷旗艦店”,店內的“可吞咽兒童牙膏”已經下架,只剩下兩款嬰兒口腔清潔器。但記者在小紅書商城中搜索“可吞咽兒童牙膏”發現,小紅書商城中依然有同類在售商品,并未受到此次投訴的影響。
根據《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三條明確要求:兒童化妝品標簽不得標注“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另外,第三條中規定,兒童化妝品是指適用于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具有清潔、保濕、爽身、防曬等功效的化妝品。同時,第二十一條規定,兒童牙膏參照本規定進行管理。
因此,上述小紅書入駐商家違反了該項規定。對此,劉女士認為,“一個專門售賣兒童產品的商家,在最基本的宣傳都出現了違規,并且小紅書包庇了商家,多次在平臺投訴商家客服,直接不給你處理。”
“可吞咽”兒童牙膏“頂風上架”,涉及多家平臺與商家
事實上,國家明文規定在先,商家在平臺商家的相應產品也并未有太大影響,其中涉及的不僅僅是劉女士投訴涉及的商家與平臺。
記者在多個知名電商平臺搜索了“可吞咽兒童牙膏”,其都有不同數量的對應商品在售,有些商品名稱未標示“可吞咽”,但當記者向商家發起咨詢“此款牙膏是否可吞咽”后,客服或者直接回復“可吞咽”,或者發來對應商品,記者追問“吞咽商品是否會影響孩子健康”,得到的答復是肯定性的“不會”,并稱牙膏中不含人工防腐劑成分。
圖源:某電商平臺截圖
除此之外,記者瀏覽了風頭正盛的抖音平臺商城,當搜索“可吞咽兒童牙膏”后發現,其在售并符合檢索要求的商品在商品名稱頁直接標注“可吞咽”,記者發現多個帶貨視頻直接以“可吞咽”作為健康牙膏的賣點向用戶宣傳商品。
抖音平臺商城截圖
值得注意的是記者點開帶貨視頻下方商品鏈接并咨詢了客服,在問及牙膏是否“可吞咽”時,客服回答是可吞咽,并強調不是食用,而是食用級。這恰與《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不符。而當問及是否會對孩子健康造成影響時,對方則回復“不會”。
除此以外,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咨詢抖音官方平臺客服。記者向抖音客服反饋其平臺入駐商家介紹兒童牙膏產品為“可吞咽”、并在后續客服咨詢中告訴記者“不會影響孩子健康”的問題。
在問及官方客服以上內容是否有抖音平臺審核過做背書,抖音官方客服回應稱,“抖音平臺對入駐商家和商品是進行過審查的,如果商家如此介紹,那就沒問題。”
隨后,記者提及關于兒童化妝品標注“食用級”“可吞咽”是否違規后,抖音官方客服在咨詢同事后回復稱,針對這一問題抖音內部會進行核實,并加強相應產品的監管。
最后記者詢問是否事情后續會有回電反饋,對方稱“如尚未購買產品,不會回電反饋。”
截至記者發稿前,未收到來自抖音客服的回電反饋。
另外,記者隨機走訪了豐臺區4家生活超市,其中三家超市貨架上仍然售有帶“可食用”“可吞咽”標識的兒童牙膏。
記者詢問店員,是否知曉兒童牙膏不可以以“可食用”“可吞咽”作為宣傳語,店員表示并不知道此項規定,也沒有接到要下架的通知,商品一直都是老板合作的供貨商直接供貨。
一家大型超市內,記者采訪了6歲孩子家長柳女士,被問到是否知道“可食用”兒童牙膏時,柳女士表示驚訝,并說“沒有注意過這個,以前也沒有仔細看過商品簡介,只是看標注了兒童牙膏就購買了。但我覺得是不是不會涂牙膏的寶寶可以直接用牙刷刷呢家里孩子就是這樣過來的,因為孩子吞進去異物,應該是有害身體的。”
作為消費者,柳女士還表示,既然國家規定兒童牙膏不可以以“可食用”作為宣傳詞匯,那說明國家藥監局分類標準根本沒有這一類的產品,商家如此宣傳就屬于虛假宣傳了,而平臺作為產品質量的第一關卡,任其上架宣傳、售賣也是不負責任的。很多家長以為吞咽沒傷害,這樣恐怕會對孩子健康的傷害會擴大。
對此,記者采訪了北京一家口腔醫院的鄭醫生,鄭醫生表示,“所謂‘可食用’兒童牙膏是一個悖論,如果說添加了防腐劑,那孩子吞食無疑會影響健康;但是如果商家聲稱不添加人工防腐劑,那么一支牙膏開封使用后難免會滋生細菌,而兒童的免疫力相對較低,各項功能不完善,這也是有害健康的。”最后,鄭醫生提醒家長,萬不可看到“可食用”就放松警惕。